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026-10-16 16:29
慈善公益报(章昱兴)“参与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类型多样、覆盖较广,已成为为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10月12日,民政部在山东举办的“民政系民生 服务暖民心”系列之“社服惠民”篇社会组织采访采风活动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明介绍了全国社会组织为老服务的情况。
据介绍,截至2026年9月30日,全国“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共有4.39万家。同时,全国还有260.65万个社区社会组织,其中,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13.15万个,在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备案管理的有247.5万个。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老龄、养老事业发展,服务支持“银龄行动”“乐享银龄”等系列活动,特别是大量基层社会组织活跃在老年助餐、探访关爱、健康医养等基层服务一线,扎实开展“为老服务”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贡献了独具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力量。
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老龄和老年协会等行业性社会团体,资助型和服务型基金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护理站等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大量扎根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他们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以及志愿服务,形成各具特色、协同参与、互相补充的局面,参与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模式日趋多样,从起步阶段的生活照料延伸到助餐助浴、医疗健康、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老年教育、法律援助、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趋势逐步显现。在实践中,各地和社会组织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工与志愿者联动、社区嵌入式服务、数字化服务等,既体现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也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与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相比,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和优势。”廖明表示,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使他们成为为老服务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一是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服务方式灵活、供给反应较快,适合提供精细化和差异化服务;二是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在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和特殊群体关爱等方面优势较为突出;三是善于链接政府、企业、基金会和志愿者等资源,具有较强的公益动员能力,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老服务;四是弥补政府和市场供给的不足,服务特殊困难和边缘群体,促进服务均等化;五是弘扬志愿精神和慈善文化,促进社区居民互助和社会参与,有助于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